关于2008年4月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我委对2008年4月前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通告如下,请各企业按如下要求尽快办理有关手续: 1.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疑义的,可在2008年4月28日至5月8日向我办陈述,陈述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或签名,逾期不予受理。 2. 审批通过的新成立的企业,公示到期后到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办理网上申报电子身份认证锁手续,并上网申报,待看到网上审批通过后可领取资质证书。 省厅联系地址: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大楼9-66号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邮编:710004 联系电话:029-87292026 市建委联系地址:后宰门51号市建委装饰办(三) 邮编:710003 联系电话:029-87454757
附件:4月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